关于征集2024年度四川省大数据创新应用学会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4-07-26 | 324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求,促进大数据领域科技创新,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四川省大数据创新应用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会将开展2024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不得与国家相关行业政策相抵触;

(二)符合国家、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三)坚持开放、透明、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单位均有机会平等地参与标准化活动;

(四)优先支持符合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向,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满足市场需求的项目;

(五)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六)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二、申报范围

大数据领域相关产品、技术、管理和服务标准规范及其相关内容。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四川省大数据创新应用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Word格式)报送至团体标准工作管理部或学会秘书处。

(二)经团体标准工作管理部形式审查通过后,将适时召开团体标准立项评审会,通过立项评审的项目将在学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三)标准申报项目立项后,团体标准工作管理部将统一组织开展该标准的编制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和发布等工作,具体工作程序按照《四川省大数据创新应用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与申报标准相关的技术基础和研究能力,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现状和标准建设情况,确保申报的标准项目具有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申报单位应负责落实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相关经费。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老师  13076009736

温老师  15196643910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150号高新国际广场D座909A室

邮  箱:scbdas@scbdas.org.cn

 

附  件:四川省大数据创新应用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表

 

 

四川省大数据创新应用学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