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来源:王若男、丁泓予、李晓燕:数字经济对劳动力市场就业质量的影响——基于“宽带中国”试点政策的准自然实验[J].中国人口科学,2025,39(02):29-44. 点击下载全文
引 言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是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石。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目标要求,这是党中央对中国发展阶段性特征的深刻把握,也是对就业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新发展阶段需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就业新动能。《“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明确提出,通过加快数字经济的发展培育接续有力的就业新动能。在数字经济的推动下,数字技术、数据要素和信息网络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不仅改变了传统经济的运作方式,也对劳动力市场产生了深远影响,劳动力市场就业质量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因此,深入探究数字经济对劳动力市场就业质量的影响,对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更高质量就业、实现共同富裕远景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现有研究围绕数字经济的生产率效应及其对宏观就业环境的影响(Agrawal等,2019;陈东、秦子洋,2022;刘金东等,2024)、数字技术的就业替代效应和岗位创造效应(蔡跃洲、陈楠,2019;王永钦、董雯,2023)、数字经济对劳动者技能和劳动关系的影响(王彬彬、李晓燕,2018;赵敏、王金秋,2022)、数字经济的收入分配效应(Acemoglu,1998;Autor等,1998)等方面展开,为本文提供了重要理论参考,但仍存在以下几点不足。第一,现有研究大多聚焦数字经济对就业或工资收入的影响,未能充分反映就业质量的多维特征和丰富内涵。尽管数字经济在缓解青年失业、提升工资收入方面卓有成效,但也带来了劳资关系模糊、工作时间延长等挑战。因此,全面理解数字经济对就业质量的综合影响及其局限性,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第二,现有研究主要关注数字经济对就业质量的平均处理效应,对就业质量随时间变化的动态趋势关注较少,但理解时间趋势对于判断数字经济提升就业质量的可持续性十分重要。第三,现有研究大多基于西方劳动经济学研究范式,将劳动力市场视为整体,但忽视了中国受户籍制度影响所形成的双重劳动力市场现实情况,以及城乡户籍劳动力所面临的就业环境差异,因此尚未揭示数字经济在中国特定制度环境下对劳动力市场产生的独特影响。
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首先从理论上探究数字经济对劳动力市场就业质量的影响机理,以及其在双重劳动力市场中对城乡户籍劳动力就业质量的作用逻辑,接着选取“宽带中国”试点政策作为数字经济的代理变量,使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的五期劳动力面板数据,实证检验数字经济对劳动力市场就业质量的具体影响。本文的边际贡献有以下几点。第一,文章构建了兼顾主客观维度的就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不仅全面评估了数字经济对就业质量的整体影响,还揭示了数字经济在提升就业质量方面的关键维度,同时反映了数字经济导致的工作时间延长对实现高质量就业目标的不利影响。第二,文章关注了数字经济在影响就业质量过程中正负作用机制的相对强度及其导致的就业质量提升效应的动态变化,发现数字经济的就业质量提升效应尚不具备持续性,为理解数字经济的长期影响提供了经验证据。第三,文章在中国独特的双重劳动力市场情境下探讨了数字经济对不同户籍和技能水平劳动力就业质量的差异化影响,发现数字经济推动农村低技能劳动力进入市场所产生的“拥挤效应”抵消了其对城市低技能劳动力就业质量的提升效果,为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政策提供了有益参考。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基于“宽带中国”试点政策的准自然实验,使用CFPS的五期劳动力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了数字经济对劳动力市场就业质量的影响。主要研究发现有以下几点。第一,数字经济在统计意义上显著提升了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就业质量,但其经济意义相对有限,该结论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在就业质量的不同维度中,数字经济显著提高了工资水平和工作满意度,但对工作环境的改善作用有限,而且增加了工作强度。第二,数字经济通过提升生产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了就业质量,但同时也通过冲击就业岗位降低了就业质量,压缩时空距离的正向作用机制仅对高技能劳动力有效。第三,数字经济对劳动力市场就业质量的提升效应在经历短暂时滞后开始显现,但尚不具备持续性。第四,数字经济显著促进了农村低技能劳动力的市场进入并提升了其就业质量,改变了城市低技能和城市高技能劳动力的职业选择并提升了城市中技能和城市高技能劳动力的就业质量,但城市低技能劳动力的就业质量因受到农村低技能劳动力“拥挤效应”的负面影响而未得到有效提升。
基于上述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加强数字化技能培训,降低就业岗位冲击风险。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虽然提升了生产效率并优化了产业结构,但也对某些传统岗位造成了冲击,因此应加大对初次就业和再就业劳动力的数字技能培训,帮助他们适应新兴行业需求,以降低被机器替代的风险。第二,优化线上信息平台,提高就业信息可获得性。本文分析结果表明,企业利用信息网络搭建远程就业平台已较为有效地提升了高技能劳动者的就业质量,但地方政府在利用信息网络提供线上就业信息方面的能力仍较为有限。为此,地方政府应加强与企业和技术平台的合作,共同搭建和优化线上就业信息平台。第三,为低技能劳动力制定针对性就业帮扶政策。除继续加强普适性的数字化行业就业帮扶政策外,还应通过为招用城乡低技能劳动力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提供补贴等激励措施,为低技能劳动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缓解就业市场的“拥挤效应”。第四,关注消费互联网平台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尽管数字经济对就业质量带来了积极影响,但也带来一些隐性风险,尤其是消费互联网平台可能存在的资本操纵问题。对此,应加强监管力度,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过长问题,保障其合法权益。
转自微信公众号:中国人口科学